8月9日上午9时许,县城关镇紫邑新城楼盘6号楼外,数十名工人拉起横幅讨要工钱。对此,开发商称,已将工程款交付施工方;施工方则表示,截至2015年前,工人工资均是通过劳动部门发放,并不存在拖欠一事。
8月9日上午9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县城关镇紫邑新城楼盘6号楼门前看到,数十名男子正聚集在楼盘前,拉起写有“一元出售合同,还农民工血汗钱”字样横幅讨要工资,市民纷纷驻足围观。现场一名组织维权的罗姓带班工头称,“眼看孩子就要开学了,我们的工资却还没拿到手。由于现在也不知道这笔钱该找谁要,只要有人接手,我们大家都希望一块钱把劳务合同卖掉,只要对方把拖欠的工钱给了就行。”
这名工头介绍,该楼盘开发商为县紫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包工方是四川新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公司”)陕西管理公司。2013年3月,他们从新安公司手中签订劳务合同,承包部分楼盘外墙保温涂料粉刷。2015年底,新安公司派来的项目经理敬姓负责人便再未露面,电话也始终不接听。后经开发商与总包工方协商,由新安公司陕西管理公司重新派一人负责该项目监管。
罗姓工头称,他们将此事反映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要求投诉材料中要提供承包合同、出勤记录内容,他们才能确认是不是真的存在拖欠工资以及具体数额。
“去年底,我们和总包工方一起算了工程量,但双方还没有来得及签字结算,就因为正值年关,先将农民工工资发了。现在总包工方负责人换了,并不认可去年算的工程量。”据罗姓工头介绍,截至去年底,共计拖欠他们工资130万元。
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紫津公司项目部,公司CEO林秉福介绍,早在2015年初,新安公司陕西管理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900万元,农民工至县政府后,在县有关部门协调下,他们替新安公司垫付了850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2015年底,新安公司再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奈之下,紫津公司再次垫付230万元。“目前已在和新安公司进行这部分账目结算,只剩下一小部分尾款没有结清,农民工工资早已包含在此前工程款中。”
对此,此次维权的另一名组织者吴姓负责人持有不同说法,“开发商先后拨付的1080万元工程款包含水电安装、混凝土浇灌、外墙粉刷等多个项目的工人工资,涉及到我们这一项目的工人工资中只拨付了60%,另有100多万元工资至今没有着落,开发商和施工方都不管,也不知道该找谁要,无奈之下才拉横幅维权。”
“当时是在劳动监察部门协调下,将劳务款打到了专项账户上分发给农民工的,所以并不存在拖欠一事。”据目前负责施工的新安公司陕西管理公司贾姓负责的人介绍,自己是今年4月份由公司授权接手的,该项目是新安公司和甲方(紫津公司)签的合同,每一笔工资款都是通过县上劳动部门发放的,“今年起他们始终没上班,所以不涉及工资发放。至于他们说的拖欠130万工资也没有依据。”
随后,华商报记者致电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情况,一工作人员称负责人正外出办理案件,暂时不在。8月9日下午,罗先生介绍,目前县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出面协调,并表示会尽快解决此事。
据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建军表示,索要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有义务足额及时地支付。
但同时,邓建军提醒,维权讨薪要通过正常途径依法进行,不能出现非法阻工等过激行为,一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罚款、治安拘留等处罚,情节恶劣的还将负刑事责任。若出现薪资纠纷,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法律,申请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来进行维权。此外,双方争议的给付额度也需要于法有据,并在劳动监察部门协调下裁决。 华商报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