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政 规 文 件 贵 政 规 文 件 (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第三十五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关业主以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 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和分摊方式、实施工程单位 定,不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项目。 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以下规定分 分摊,另有约定的除外。 的选择方式、实施工程单位的基本情况等。 第三十四条 发生危及房子安全等紧急情 摊: 第三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当在物业 况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范围: (一)商品房之间或者商品房与非 备以下条件: 管理区域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5日。 (一)屋顶或者外墙渗漏,严重影响房子 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 (二)业主决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 使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相关鉴定文件的; 更新和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 届满,或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破坏 用方案应当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 (二)外墙墙面、建筑附属构件有脱落危 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 进行表决,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 险,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相关鉴定文件的;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 (二)已交存或计提维修资金,专户账 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三)楼地板、扶梯踏板断裂和阳台、晒 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相 上尚有余额的; 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 台、扶梯等的各种扶手、栏杆有脱落危险的; 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 (三)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当由专有部 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 (四)专有部分外各类栏杆、围栏、铁 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 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 意后,在物业管理区域明显位置公示表决结 门等有脱落危险的; 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 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 果不少于 3日并留存影像资料。业主有异议 (五)景观工程(如石桥、土丘等)出 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 的,由项目申请人负责解释。 现坍塌的;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房或者非 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但属于紧急维修项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可由工程造 (六)水泵、水箱(池)出现故障,影 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及售后公有住房计提维修资金使用的除外。 价咨询机构做评估,其费用计入维修、更 响正常使用的; 更新和改造费用,先按着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第四十条 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 新和改造成本。 (七)供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漏 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 大会管理前,商品房和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 (三)选择实施工程单位。项目申请人可自 水、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 修资金的使用,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行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通过招投 (八)因线路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和漏电 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一)提出使用方案。业主委员会、公 标或者其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定维 的; 第三十六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有住房出售单位(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破 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实施工程单位,并签订维 (九)高压柜、环网柜及变压器等出现 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且尚 产、倒闭或兼并的,由授权管理单位,以下 修、更新和改造合同(以下简称“维修合 功能故障的; 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开发建设 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相关 同”),明确维修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施 (十)电梯出现故障,电梯专业检验测试机 单位应按照尚未售出的专有部分面积分摊维 业主(以下统称“项目申请人”)根据拟维 工进度(工期)、保修期、支付方式(含施 构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停运的; 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修、更新和改造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工及供货单位开户银行、账号)、质量保证 (十一)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缺失、破 第三十七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设备现状及业主的意愿,自行编制或委托编 金等内容。 损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出具 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时,未按规定交存住宅 制单项或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选择实施工程单位主要是根据实施工程单位的资 整改通知书的; 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包括:拟 质、业绩、工程预算报价、工程质量和保修 (十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 B 、 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实际发生的专项维修、 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名称,实施范围、 承诺等。实施工程单位一般应具备独立法人资 C级危房的; 更新和改造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施工程的方案及实施时间、工期,费用预算(工 格,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有资质要求的应 (十三)其他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以支 程预算书或工程预算审价报告)、施工管 当具备相关资质。 出现安全风险隐患,必须消除的。 付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不足部分由相 理、工程验收、保修期限,资金决算方式、 (四)申请拨付。项目申请人持住宅专 6 7